




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汛期公路防灾保通工作的通知
索引号: | ZDDBG213640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〔2015〕553号 |
发布机构: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汛期公路防灾保通工作的通知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5-09-11 |
各设区市、韩城市、杨凌示范区交通(运输)局,省公路局、省高速集团、省交通集团、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,各收费公路经营公司:
近期,全国多个省份接连发生暴雨洪涝灾害,国家减灾中心评估今年全国洪涝等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较高,全年灾害损失可能较往年偏重。对连续出现的极端天气和洪涝灾害风险,国务院李克强总理和王勇国务委员分别作出重要批示。交通运输部紧急下发《关于加强汛期公路防灾保通工作的通知》(交公路明电〔2015〕11号),省减灾委、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省安监局也分别下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》(陕减办发〔2015〕1号)和《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(陕汛旱指〔2015〕43号),现转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公路防灾保通工作
今年我省汛期来临较早,3月、4月陕南和关中均出现了暴雨
洪水过程,雨量之大、洪峰之多历史同期罕见。目前,全省已进入主汛期,长时间大范围强降雨过程随时可能发生,洪涝灾害和次生地质灾害风险较大,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公路防汛防灾和抢险保通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,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,立足防大汛、抗大灾、保畅通,进一步加强公路监测预警,强化应急值守,突出防范重点,落实应急措施,科学应对,有效防范,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风险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全力以赴确保公路安全度汛。
二、持续做好公路防汛各项工作
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厅公路防汛工作要求,对公路防汛抗灾和抢险保通工作进行再动员、再部署、再检查、再落实,确保公路防汛抗灾工作不留死角,抢险保通工作落实到位。一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雨情汛情,按照“预防为主,防治结合”的原则,科学研判降雨天气和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,提前做好极端天气应对防范工作;二是进一步完善防汛工作机制,层层落实防汛责任,领导包片,责任到人,重大汛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,全力开展抢险保通工作;三是严格按照防汛预案,提前落实抢险人员和机械设备,备足抢险物资,确保发生灾害,抢险人员设备第一时间到达,公路阻断最短时间抢通;四是在前一阶段安全隐患排查基础上,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回头望,逐处对照落实治理措施,保证治理效果,确保安全隐患已经治理的不再发生安全事故,未治理的尽快安排治理,严防汛期安全事故发生;五是全面加强汛期公路养护,以清理公路排水系统,修复公路防护设施,清除路面塌方堆积物,及时抢通阻断等工作为重点,确保汛期行车安全;六是全面加强汛期公路检查巡查,针对天气变化加大公路检查巡查频次,对危桥病隧、挡墙防护等结构物病害及时处理并加强监测,在建危桥病隧整治等养护工程加大施工管理,细化防汛预案,坚决防止公路桥梁等结构物因灾垮塌事故发生。
三、严防暴雨引发次生地质灾害
根据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陕西省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》(陕政办发〔2015〕41号),今年我省包茂高速黄陵-铜川段、小河口-安康段,京昆高速户县-洋县段、勉县-宁强段,宝汉高速千阳-陇县段,G316酒奠梁-河东店段,G210长安区沣峪口-宁陕县广货街段、西乡县古城-镇巴县渔渡镇段,G108周至-佛坪段,G307绥德-吴堡段,S301神木-府谷段,县道X206平利-镇坪段等路段暴雨可能引发滑坡、崩塌、泥石流等地质灾害。各单位要对上述重点路段以及隧道出入口、桥梁周边、依山傍水上下边坡等易发生地质灾害路段进行再排查,发现灾害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,及时设置警示警告标志,建立地质灾害隐患路段档案,落实专人加强监测,一旦发现山体变化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时,要果断采取措施,进行交通管制,防止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。
四、强化汛期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
各单位要严格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,及时处置突发事件。重大灾害发生后,有关领导和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灾害现场,指导抢险工作。严格落实汛期灾情“零报告”制度,及时收集整理灾情信息,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灾情日报制度,遇重大险情随时上报。省公路局要及时掌握公路受灾信息,整理干线公路汛中修复情况,定期专题向厅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简报。干线公路因灾发生中断时,要第一时间要通过电视、广播、网络、报纸等媒体和收费站、可变情报板和临时标志牌等方式,及时发布路况信息,引导公众择路出行,避免因灾害发生长时间大面积堵车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15年6月26日